第一条 本社区命名为“熊猫小镇”。
第二条 本社区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熊猫小镇所有。
第三条 本社区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管理守则相抵触。
第四条 本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熊猫小镇管理中心。
第五条 本社区的重大通告、决策发布在【社区版务】。
第六条 对社区设置的各种版面,网友可在【社区版务】提交自己的设想,为社区的发展出谋划策。
第七条 于本社区正常注册后即成为社区正式用户,获得社区内所有注册用户权限。
第八条 社区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本社区保护,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,司法、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。
第九条 本社区用户有言论自由权,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社区基本法,不得在本社区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,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,性别,宗教的歧视性内容,不得发表反党反政府类的文章,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、漫骂及人身攻击,本社区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。
第十条 社区用户有在社区各正常版面发表文章的权限,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,或者受到处罚而暂停或取消帐号则例外。用户有删除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。
第十一条 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社区各版面版主。
第十二条 社区设定由管理团队、超级版主、版主、质监委组成的管理体系。
第十三条 管理团队由熊猫直播正式员工组成,负责社区事务解决、问题解答、对外交流、系统公告及审核版面、设置管理人员权限等工作。协助版主管理相关版面以及代管暂时没有设版主的社区的秩序。
第十四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面,内容主要是维护版面秩序,引导版面发展方向等。
第十五条 社区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,社区有权暂停或取消该帐号:
(一)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;从事非法商业活动;
(二) 在各社区发表含有猥亵、色情、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;
(三) 有造谣、诽谤,或恶意中伤他人行为;
(四) 模仿社区管理人员ID,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。
第十六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,社区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,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,社区有权对其做出暂停或取消该帐号:
(一) 不符合相关社区发文规定的;
(二) 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,但意图不良的;
(三) 标题空洞,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;
(四) 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五个以上社区的;
(五) 恶意发布广告;
(六) 转载,但无版权信息的,或有版权信息,但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;
(七)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;
(八) 发布木马连接导致其他用户的利益受损者;
(九) 发布淫秽图片,色情网站;
(十) 用任何形式公开或私下交易用户注册ID、用户注册ID内的个人资料;
(十一) 在任何版面公布用户登陆IP以及IP地址具体地理位置。
第十七条 不得利用社区名义进行任何非法活动,如发现此类情况,社区有权删除帐号。社区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。
第十八条 社区版主违规处罚请参照《版主守则及考核制度》
第二十三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,与本社区无关。
第二十四条 社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,将事先公告。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,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,本社区不负任何责任。
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第二十六条 在本守则规定范围内,熊猫小镇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熊猫小镇管理团队
2013.08.06